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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为民生住房用地开“绿灯” 有关部门加快实施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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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2008-08-26 | 作者:不详 | 录入者:zhypking | 出处:青岛新闻网 | 点击次数:

   “在不违法、不违规的前提下,各部门要科学配置,全力协助各区加快土地手续办理,绝不能因为土地审批方面的问题影响项目进展。”在近日召开的市内四区保障性住房配建项目土地专题调度会上,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人表示,要将保障性住房配建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气力抓好落实,确保年底兑现年初承诺。 

  从会上市内四区通报的各自辖区内保障性住房配建项目进展、土地手续办理等情况来看,四区提报的31个配建项目中,已确定建设主体的11个,已于近期发布招拍挂公告尚未确定主体的3个,其余17个项目未确定建设主体。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表示,国土房管各部门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的手续办理。在不违法、不违规的前提下,局属各部门将科学配置,全力协助各区加快土地手续办理,绝不能因为土地审批方面的问题影响项目进展。对土地预审、评估等只需局内会商办理的事项,要打破常规,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一事一议;对规划方案尚未完成审批无法进行后续土地手续办理的项目,要不等不靠,压茬提前做好供地方案报批等工作,待项目相关材料齐全后立即开展后续工作,显著缩短办理时间,确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9月15日前完成项目招拍挂”的要求。同时,该局要求所属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建项目的“招拍挂”附加条件。明确政府投资配建的廉租住房建设标准要求、资金拨付、房屋移交等条件和要求。对部分存在土地、房屋权属问题的配建项目,要逐项分析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据悉,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正与四方区政府一起抓紧实施在四方区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区的可行性研究。 

  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是今年我市为加快民生住房建设而推出的一项制度,要求各区在实施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时按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以解决民生住房的建设用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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