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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们希望通过调查分析未成年触犯法律的原因,
为青少年提供更好的教育监管方式。
[核心阅读]
“ 我是主犯。”19岁的陈山(化名)在说这句话的同时,脸很快地侧向左边,唇线倔强地紧抿着,下垂的眼帘让人无法直视他的眼睛。5月29日下午,在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第八监区看到陈山时,距离他因绑架同学被羁押已经有两年零59天了。17岁的错误,让他在管教所中过了自己18岁的成人礼。
模仿网络小说6少年拟出绑架计划
2006年的春天,17岁的陈山还在一所职业高中读高二,朋友推荐给他的一本网络小说——《坏蛋是怎样炼成的》对他影响很大。陈山说,这部几十万字的小说,他看了一个月,“觉得很好看,如痴如醉。”
一个周末的下午,陈山和几个伙伴在一个朋友家聊天,朋友说起自己的一个同学家里有钱,陈山猛地想起了自己曾在书中看过的一个情节:主人公谢文东绑架了另一个帮会的老大的儿子,解决了这个对头老大。“当时只是觉得好玩,就提出了绑架的点子。”陈山说。而这个点子迅速引起了大家的赞同,就在那个下午,几个孩子迅速订出了计划。“当时想着要把那个同学骗出来,然后给他家里人打电话要钱。”陈山他们最后拟定,索要赎金20万元。为了不让这个同学最后指认出自己,几个孩子计划钱到手后就撕票。而当时的这6个孩子,最大的18岁,最小的才14岁。
绑架计划失败17岁主犯被判7年刑
3月26日晚,几个孩子以出来一起玩为名,把绑架的同学弄到了当地一座山上的防空洞里。在一顿拳脚之后,陈山让两个人盯住人质。而两个负责看守的“绑匪”很快睡着了,27日凌晨5点多,人质逃跑了。
在惶恐不安中度过5天后,4月1日晚,警察找上了门。这次绑架,陈山被判7年监禁。直到现在,陈山还是有点想不通自己计划的那起几乎没有造成任何事实损害的绑架案,后果会如此严重。他不晓得,绑架是未成年犯的8大重罪之一。
■ 权威社工调查
未成年人触法9成对象有团伙背景
2007年,受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办公室委托,云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社工实验室主任李德波老师主持了一次关于云南省戒毒所少教大队未成年人触法原因的调查。接受调查的34名对象中,包括男性28人,女性6人;最小的14岁,最大的19岁,其中3人有命案在身。调查结果呈现出明显的特征:团伙化、受社会因素影响程度高;受监管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
超9成对象加入团伙
接受调查的34名少年中,93.9%的人都加入过各种形式的团伙。这一结果说明,团伙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可能是非常大的。加入团伙后,其团伙不良行为按比例高低依次有:打架(78.8%)、酗酒(63.6%)、上网(54.5%)、玩电子游戏(54.5%)、赌博(54.5%)、偷东西(45.5%)等。这些少年的触法形式也以团伙触法为主,占78.8%,个人触法的仅占21.2%,这也突显出团伙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6成以上属故意触法
调查发现,大多数调查对象的触法原因是为了得到钱,即他们的触法都属于逐利型。大多数调查对象(61.8%)在触法时都知道自己正在触法,不知道自己触法的调查对象占35.3%。可见,从主观心理状态来说,大多数调查对象的触法都属于故意触法。73.5%的调查对象在触法时的感觉是“没有感觉”,其他感觉(兴奋、害怕)状态的相对较少。
■ 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