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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心变成制度
一次地震激发了一场
“爱心大爆发
”,有没有什么方式可以稍稍固定住爱心,使它有一个
“
可持续发展
”的制度空间?
汶川地震给中国社会带来巨大创伤,但同时也激发了前所未有的爱心。无数人捐款献血、组织赈灾活动,甚至有很多人自发赶到现场帮忙。很少有一件事,能够如此集中地展现中国人的万众一心和悲悯情怀。
不过,泪水终会渐渐风干,灾民也总有一天会退出媒体的头版头条,而苦难却不会因为媒体不再聚焦而消失,也不是所有的苦难都会以地震受难这样惨烈的形式发生。我们今天目睹的
“爱心大爆发
”会不会很快成为过眼烟云呢?有没有什么方式可以稍稍固定住爱心,使它有一个
“可持续发展
”的制度空间?
据统计,中国
2006年筹集的慈善捐款为
100亿元,为
GDP的
0.05%。相比之下,美国
2006年的慈善捐款为
2950亿美元,为美国
GDP的
2.2%。更鲜明的对比是,中国的慈善捐款中只有
20%来自于个人,
80%来自于公司。美国
83%的慈善捐款来自于个人,只有
4%捐款来自公司。事实上,
2006年
75%的美国家庭给慈善机构捐过款,人均捐款额是税后收入的
2.2%,
中国当年人均捐款额则是
7元,为人均收入的
0.06%。
更明显的差别在于志愿者服务的规模。美国人不但大量捐钱给慈善事业,而且愿意投入时间精力提供慈善或者社区服务。比如一项调查表明,有一半的美国人参与过志愿者活动。就大学生志愿者来说,美国每
10个大学生里就有
3个于
2006年从事了志愿者服务工作。正是因此,美国自豪地宣称自己为
“志愿者的国度
”。很多中国人在跟美国人打交道之后常常笑话他们
“小气
”,好朋友结婚可能也只送
50美元的礼物,但这些小气的美国人,却可能同时
一年里慈善捐款达到
500美元。
我相信,个体的、草根的、自发的、小额但持续的捐助,最能体现
“慈善
”的真谛。可惜到目前为止,这种捐助在中国还没有形成潮流。付出时间精力为社区提供服务对很多人更是闻所未闻。相反,从这次震后的反应来看,不少人不追问自己为灾民付出了多少,却死死盯着名人们
“够不够大方
”。
为什么中国缺乏慈善文化呢?这固然跟中国的经济水平相关,但与制度也不无关系。目前中
国的慈善事业存在不少制度瓶颈:
首先就是对民间团体发展的限制。美国的慈善活动充满活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各种非政府团体的组织和动员能力。但在中国,民间团体注册必须挂靠政府部门,活动方式存在五花八门的限制。一项调查表明,中国
90%的民间团体不得不以非注册组织或者商业组织的形式存在,这使得民间团体无论在筹款还是动员方面无法实现真实的潜力,而一个
“一盘散沙
”式
的社会是不可能充盈着慈善文化的。
其次是捐款的税收减免问题。众所周知,美国慈善事业发达的原因之一,是对慈善捐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在中国,虽然
2007年对企业及个人的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额比例有所提升,但该政策明确规定,它只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益性团体或县以上国家机关,就是说,您捐款的同时要享受税收优惠的话,只能捐给少数
“半官方
”性质的公益机构或者政府部门,这不但抑制了民众的捐款渠道,而且无形中压制了草根
NGO的发展。
再次是慈善组织的公开透明性问题。很多普通中国人不是没有帮助别人的善意,而是找不到值得信任的渠道。希望工程传出过拿捐款放贷的丑闻、福利院传出过贩卖小孩的丑闻、雪灾捐款后有灾民抱怨最后落到他们手里的好处微乎其微。便是中国红十字会这样公信力很高的组织,我在它们的网站也找不到详细的财务报表。对愿意掏钱的人来说,想知道该慈善组织每年到底收了多少钱、这些钱是怎么花的、花的效果如何,我想这是人之常情。只有政府依法严格监督慈善组织,要求它们公开财务、评估活动绩效,民众才会更愿意伸出援助之手。
汶川地震的反应表明,中国人绝不缺乏爱心,问题只是如何使爱心的火炬长明。一次地震可以激发一场
“爱心大爆发
”,但爱心的
“可持续发展
”却仍然需要回归制度改革。一个好的政府,不但是一个帮助民众的政府,而且是一个帮助民众帮助自己的政府。有了鼓励慈善的制度,才会有热爱慈善的文化;有了慈善文化,我们才会意识到我们对同胞的责任,不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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