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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综合社会服务」到「队工模式」的学校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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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2008-05-15 | 作者:马清云 戴汉民 | 录入者: | 出处: | 点击次数:
。面对社会服务的转型及服务要求的提升,「队工模式」的出现,更能全面地为学校提供最好的服务。「队工模式」的灵活性强,更能拉近社会服务机构与学校的距离。简言之,『综合社会服务』为「队工模式」建立了基础,将学校社会服务从一人工作的处境引到与各单位协调合作的基制之中(包括"地区工作)及『家庭辅导』等服务);而「队工模式」更将各单位的协调基制浓缩到由一个单位(学校)来推行服务,从而令学校社会服务更能顺利运作,为学校师生提供具质素的服务。学校如能在资源上提供协助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服务,与社会服务机构以「共同承担,共同发展、全情参与」的概念来合作,相信「队工模式」可为学校社会服务揭开新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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