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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并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救助事业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征程。自此,“自愿救助”与“无偿救助”原则指导下的救助工作将服务对象从“残疾儿童“扩展到其他“流浪儿童”和“困难儿童”。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起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开展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的食宿、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将情感教育、知识教育、技能教育、道德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融为一体的旨在挖掘其潜能、培养其回归主流社会的能力等工作。而这些工作的有效推进并不断创新需要大量的社会工作人才的引入与使用,为应对构建社会和谐以及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创新的形势需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决定》着提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通过多种渠道吸纳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的指导思想。2006年12月在深圳召开了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要求各级个民政部门积极有效地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在国家推进“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救助网络新格局形成的过程中,探讨如何开发整合利用高校资源来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专业化、社会化之路的问题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和价值。下面将南京市救助站的主要实践经验以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与大家一同分享并共同探讨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一、发展过程的简要回顾
南京市救助站成年人助保护中心是根据厅、局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原则于2003年挂牌成立的。据相关资料显示,2003年8月至2006年6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4284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0801人次。其中,南京市救助站未保中心救助未成年的情况为;2004年786人次,2005年871人次,2006年973人次,2007年1047人次。
中心积极探索救助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与制度化的发展路径,在2004年包括南京大学、南京年大学在内的七所高校的社工系参加 高校救助流浪儿童志愿联盟。四年内,后与南京人口学院、南京师范学、南京财经大学等9所高校建立教学、科研、实习的基地的合作关系:四年内,中心共接待高校 人次参观学习、 人次参加暑期实践和毕业实习:四年内,中心共接待高校 批次包括书籍、衣物、学习用品在内的总价值达 元的物资捐赠,四年内,邀请了南京师范大学吴亦民教授、南京理工大学张曙教授等多位专家与学者来中心调研或进行专题讲座以及知识与技能培训。为提升救助服务的品质,2006年,借助与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合作关系,通过前期调研与规划设计、中期实施与控制、后期评估与控制过程管理方法成功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实施过程中有效地融入了《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及原则与精神。根据未成年人教育与培训的需要,中心于2007年10月份引入两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专门负责流浪未成年人的日常教育与心理辅导等工作。
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多层次的开展与高校共建的工作,打破了原有的针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模式,原有的以“行政主导”的工作理念在逐步被“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理念所替代。中心正在形成一种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以及其根本利益的饱含人文关怀与人道精神的新的工作模式。
二、四阶段、四层次推进高校共建工作
第一阶段:邀请专家进行参与式研究
未成年救助保护工作是一项伟大的社会工程,是体现社会建设中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重要措施。它作为在社会转型期间凸现出来的一个新生事物,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与历史背景的。它有诸多的难点和重点需要在救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不断破解和挖掘。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到具体的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阶段评估、过程控制与结果评价与反馈都需要在实践中探索与创新。科学而全面的理论准备与支撑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向科学化、专业化、制度化的思想保证。中心经过多次与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人口学院等高校的沟通与协商,建立了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先后邀请了吴亦民教授等来中心进行实地考察与调研。通过高校专家与中心的通力合作,成功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成功建立高校联盟有效地推进了社会工作外展将救助工作范围扩展到“街头劝导、救助与帮困”,取得《论社工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体系中作用》、《南京市破解救助难题》、《南京市巡查甄别行之有效》、《引入ISO-9001构建规范管理新体系》、《流浪诶未成年人特殊教育的内涵与目标》、《浅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教育功能及功能实现的相关措施》等一系列研究成果。高校专家介入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一方面,将前沿的理论成果直接应用到民政工作中,使救助工作在面对流浪未成年人特殊的心理与生理特点更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前瞻性。另方一面,奋战在一线的民政工作者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及时提出新的问题,进行新的思考,切实检验专家的理论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同时,通过专家的反复实验与论证来推进自身工作方法与手段的更新以及工作理念的转变。
第二阶段:专家将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与理念引入救助机构
流浪未成年人往往以男孩居多,他们普遍存在意志薄弱、自控能力差、责任感缺失、性格孤僻、情绪不稳、不信任、不合作、爱撒谎等特点。因此,通过社会工作专业的专家引入“以人为本”、“平等”、“接纳”、“支持”、“案主自决”等专业伦理是救助工作的现实需要。只有专业的价值与理念的引入,才能实现由“管理”到“服务”的重心的转移,从提供基本的食宿、医疗、护送返乡的服务内容扩充到教育与培训以及心理咨询等关注人的价值与需求,从根本上完善人性、挖掘潜力、恢复社会功能、构建回归主流社会与家庭的基础。
中心以站为家,以站为校,通过签定合作协议、聘请或邀请专家学者到中心进行座谈、举办讲座以及学术讨论会等形式来创造中心人员接触和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的知识和理念的条件与环境。南京师范大学的吴亦民教授一方面凭借其政府政策研究室顾问的特殊身份,多次与政府以及民政系统的高层中高层领导沟通与交流,呼吁权力部门重视流浪未成年人的问题严重性并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向决策者传输专业的价值与理念。这对高层的科学决策并快速积极地针对救助工作出台政策与规范以及采取措施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另一方面,又把专业价值与理念体系传授给中心的工作人员,并将政策和决策者意愿及时反馈给一线的机构,形成了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特殊信息渠道。
通过专家的引导和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已经具备基本的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与理念。“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已经在绝大部分工作人员心中扎根。比较明显的改变是中心几年几乎没有打骂受助人员的现象,对受助人员称呼为“外流”,更多采取多次沟通与深度访谈的方式来疏导受助人员的情绪。
第三阶段:广泛宣传、群体参与、专业方法介入
社会工作专业的整套知识架构与伦理价值体系都是从西方国家引入的,由于中西方的文化差异以及经济基础的差距要求我们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为前提加快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与区域化。而社会工作的本质特点就是实践性,所以,机构需要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准,必须借助强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而高校在培育社会工作人才时迫切需要大量的优质的实习基地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自己的实务能力。双方都有合作的价值需求,为高校与机构的共建提供了良好的契合点。
南京市救助站未保中心为顺应关注民生、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开创救助儿童的新局面,采取主动应对的策略,先在中心内建立高校社会工作资源引入小组,分阶段、分步骤地通过小组成员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院系进行协商和洽谈,最终与南京师范大学7所高校等建立了稳定的教学、科研、实习的合作关系。保证了中心有一批稳定的高校资源随时应对新的问题。
高校社会工作在积极回应机构合作需求的同时,也在主动地拓展实习基地的数目与范围,并谋求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南京师范大学在承接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在江苏省建立教学与实习基地的任务后,立即与中心建立科研、教学与实习的合作关系,遵循协议规约,定期派驻学生与教师来中心从事教学、科研、实习工作。通过专业教师与学生的双重作用,从理论到专业方法与技能、从专业伦理价值到专业实践环节、从日常管理运作到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从服务理念到服务模式都在逐步实现专业化、科学化与制度化。
在此阶段,社会工作专业的教师是高校与机构合作、专业学生进入机构学习的“联络者”。他们理论丰富、技能熟练、实践经验充足、科研能力强,因此,一方面容易引导学生参与专业的社会实践,另一方面容易满足机构对智力与人力资源的需求。高校志愿者联盟成立后,大批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走向家庭、学校、社区、街头直接运用专业的方法与技巧对流浪未成年人展开劝导、心理沟通、回归支持等工作。专业学生在中心开展教育与培训工作,通过他们的行动将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从中心内扩展到中心外,形成了良好的救助保护服务的社会化路径。
在此阶段,大众传媒形成了强劲的正面宣传阵势,及时、准确、全面地将高校与机构合作的进程积极地展现在民众眼前,激发了各个部门、组织、个人参与未成年救助保工作的热情,有效推动了救助保护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第四阶段:引入社会工作人才
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过程中,吃、穿、住、医疗等基本生活条件的满足虽然是流浪少年儿童的迫切需要,最根本的问题为“情感问题”,即情感缺失。据中心资料统计,大部分的流浪未成年人来自问题的家庭,如父母离异、家庭暴力、遗弃、无监护人等。由于缺乏家庭的保护与关爱,他们被迫流浪。长期的流浪生涯,恶劣的生存环境以及社会漠视,加之不同程度的受到不法分子的拐骗、控制、教唆、侵害等,使他们产生冷漠、麻木、孤独、自卑、自私、恐惧、怀疑、仇视、抵触等不良心理。传统的“临时性“救助模式以提供吃、住、站内突发急病的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提供乘车凭证与护送返乡为主要内容的救助不能解决流浪未成年人的根本问题,因此,这些家庭功能已经缺失的孩子将无家可归而再次流浪。
目前,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教育功能比较薄弱,处在探索的初期。这些孩子的生存环境以及心理的复杂性与特殊性,要求有一支受过完整而系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教育与培训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任用专业的方法与价值并结合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知识来承担“社会工作者“、“教育者“、”临时家长“、”救助管理者“等角色,从而才能实现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深层目标。中心于2007年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学校推荐、公开考试、集体面试等环节聘用了两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专门负责流浪未成年人的融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为一体的教育工作。半年来,两位社会工作者积极转换角色、融入组织生活、整合自身素质与机构目标,运用个案工作与小组工作方法。经过实践证明,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介入能够带来理念与价值上的更新,工作方法与手段上的创新,工作深度与广度的拓展。
首先,个案工作有特色。流浪未成年入站初期,社工引导其填写个人情况调查表,了解其基本的个人及家庭信息。运用访谈、观察、测量的方法对其进行初步评估并作出短期滞留与中期滞留的评定,同时疏导其心理、稳定其情绪、宣讲站内的救助程序与政策。在中后期,社工对有特殊需求和困难按照“同理“、”尊重“、“案主自决“、”接纳“等原则进行多形式的沟通与访谈,尝试取得其信任并建立稳定的专业关系,通过与其兴趣爱好、家庭背景、流浪经历相对的活动来帮助宣泄其内心积压的不良情绪,直面困境,谋求自救与自我实现。其中有一安徽籍13岁的小孩周军(化名)刚入站时衣服破旧不堪,不愿意与人交谈,性格古怪。经过社工老师的多次的引导与交流,他情绪开始好转,主动与人交谈,积极参与小组活动并说出自己的家庭地址。他自述是自小被父母离弃由一位好心的奶奶收养,奶奶供他读完三年级后因无力负担学费而辍学在家与奶奶种菜卖菜为生。被人拐骗出来从事传销活动,趁机逃出并在公安的协助下进入救助站求助。通过心理疏导他恢复了自信,中心根据个别化原则,针对他无户籍的特殊情况采取试送方式成功地将其护送回收养他的奶奶家。时隔半月,他在一个深夜又来到中心求助,问明情况后才知道是他奶奶认为自己年迈体衰已无力抚养他而赶他出家门,在无家可归的情况下他从合肥沿铁路线步行一天时间再次来到南京市救助站,中心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带领社工人员将其护送至家,并与当地民政部门协商将其妥善安置以防他再次流浪。他为表示谢意而写了一封长信,给中心每位他接触过的工作人员创作了一幅人物画、一首新诗、一段感言。另外,一个陕西籍的17岁男孩在社工老师的有效培训与辅导下,个人心理与素质明显得到改观,在中心的帮助下在南京某高校物业公司获得一份保安的职业。
其次,小组工作的模式在探索中发展。流浪未成年人由于种种坎坷经历,往往表现出自卑自负、社会信任感差以及合作意识缺乏等负面心理特征,同时他们内心又十分渴望被关心,渴望稳定的归属感。
中心的受助未成年人平均每天保持在6到8个人,小组活动每天都可以开展。社工老师通过孩子们在兴趣、理想、友情、现实、学习、健康方面的需求的了解,精心设计小组计划,周密安排活动环节,加强活动过程控制来培养受助群体的集体氛围以及荣誉感和归属感。平时,给孩子中心利用特殊的节日展开具有特定内涵的小组活动,如举办圣诞舞会、春节联欢会、中秋思家会、六一文艺晚会等让孩子们感受被关爱被关注。展开野外郊游、放风筝活动来丰富孩子们的生活,为孩子们举办生日宴会、成长仪式来增强他参与社会的能力与欲望。其中,三个河南籍的同村男孩来南京街头卖艺,其中一个腿部有残疾主要负责演唱,另两个负责搬运电子琴、音响以及协助他行走,来中心后,在社工老师的精心安排下利用中心的音乐器材成功为他们举办了演唱会,他们看到第一次使用高品质的器材并有专人为其全程摄影而无比的激动。通过活动,他们缓解了被人偷窃而陷入困境所产生的心理压力和受挫感,同时,通过大家流浪经历的分享,相互得到启示和教育。
三、与高校合作所获得的救助保护工作的新发展
(一)摸索出比较先进的与高校合作的途径
1、通过邀请与聘用知名专家参与机构的建设以及课题研究,可以获得充足的智力资源,一方面,利用知名专家的特殊身份与地位,可以机构的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2、实施“走出去“的战略,通过参与高校社会工作高层论坛会议,与高校携手建立志愿者联盟,培育义工与志愿者服务队,与高校建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协议等方式,主动向高校社会工作教师队伍与学生队伍介绍救助政策的法律与政策,介绍救助机构与儿童保护中心的发展概况以及主要问题。推动高校社会工作的教师与学生关心、关注、支持救助事业的发展与儿童救助保护事业的发展,积极利用、整合高校的人力资源。
3、循环利用高校的物力资源。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进行生活、学习、娱乐等方面的救助与发展。因此,高校学生的衣物、学习用品、书籍以及资金的捐赠可以为救助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4、开展教育培训。高校与机构建立教学与实习平台,一方面,让在校学生通过机构的实习而提升专业技能,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在高校教师和学生深入机构的过程中,使机构人员接受专业知识与理念的教育与培训,吸收前沿的科学方法与成功的工作模式,从而更好地提升工作水平与质量。
(二)机构工作模式与理念在更新与转变
经过几年的努力,行政性、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已转变为福利性的自愿和无偿救助,儿童救助从单一注重物质方面转变为精神与物质并重,由简单生活条件提供与护送返乡的临时救助到事先预防——站内救助——回归安置——跟踪回访的过程救助。机构通过与高校的长期的合作过程中,植入了“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理念,在机构内部培养了良好的人文关怀与人道注意救助环境,机构人员能够不同程度地根据”人在情境中“的原则与人本主义价值观在管理与救助的过程中尊重儿童的价值与需要。
(三)实现了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分层分类管理与教育
救助保护机构可以向流浪儿童提供学校教育、个别教育、技能教育与社会实践。根据中心资料显示,流浪未成年人中有15%是文盲,37%的是小学文化,7%的具有不同程度的残疾,5%的有智力障碍,32%的是出来找工作的。
对流浪儿童进行分层分类管理和教育是实施保护性救助的中心内容之一。将该群体根据他们的自身特点与需求分类为暂时滞留群体和中长期滞留群体。对临时性救助的儿童实施社会交往能力以及社会认知与社会回归能力的培养。对中长期救助的儿童实施基础教育、技能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咨询与行为矫治等服务。中心根据受助儿童的智力、文化水平进行分层教育,因材实教、各得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