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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眉华等教授对社工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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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2008-03-19 | 作者:朱眉华等 | 录入者: | 出处:《社会工作实务手册》 | 点击次数:

     第一种视角:

   
把社会工作看作一种“活动”。例如:例如,联合国1960年出版的《国家社会服务计划的发展》一书中指出:“社会工作是运用个人潜能与社会资源,以协助个人调适环境的一种方法和技术”。

    第二种视角:

   
把社会工作看作一种“专业”。例如:台湾学者叶楚生在其《社会工作概论》一书中指出:“现代社会工作或称社会事业,系指由政府机构或私立社团,所从事以协助个人、家庭、团体或社会发挥其潜能,调整其关系,或接触或预防其问题,并改进其生活或促进其福利的一种专业工作。它是一种有组织且具有连续性的专业服务,需用现代科学知识与科学方法。”

    第三种视角

    把社会工作看作一种“学科”。

    第四种视角

    把社会工作看作一种“职业”。例如:我们最近常说,社会工作已经正式纳入到了国家职业序列之中而成为一种新的职业了。

    第五种视角:把社会工作看作一种助人的“制度”。

    例如:西柏龄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协助人们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并增强他们社会生活功能的一种社会制度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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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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