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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增益不可逆性。这主要是就改善民生的技术操作层面而言的。从技术操作层面上看,民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这就是只能作“加法”,不能作“减法”,或者说,要注重使用“加法”的方式,要慎用“减法”的方式。就一般常识而言,对于民众来说,如果普遍地增加了一些利益,自然是皆大欢喜。但是,如果对一些已经实施并且已经让民众得到益处的民生政策,现其中某些方面不尽合理公正而试图予以矫正或取消的话,那么就往往会引发民众的广泛抵触,甚至会引发社会某些不安全现象的出现。其道理很简单:利益对于社会成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是“人民生活中最敏感的神经。”(《列宁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3页)“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作为人,有个弱点难以全面克服,这就是,社会成员一旦得到某种利益,哪怕是不尽合理公正的利益,就会觉得理所当然,当仁不让。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让他们将不尽合理公正的、已经得到的利益退掉,那么其难度肯定是很大的。这方面,西欧和北欧一些国家有着一定的教训。这些国家之所以会出现一些社会骚乱,有时就是由于使民众已经得到某些福利的政策要被改变,因而引发人们对社会的不满。对于中国社会来说,两个方面的原因使得这一问题更加重要和敏感。一方面,中国在系统地制定民生政策方面缺乏足够的经验。所以,在制定和实施民生政策时,有时难免会出现某些明显的失误。而一旦出现失误需要矫正相关的民生政策时,就容易招致民众的不满。另一方面,平均主义在中国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相对说来,平均主义观念在某种程度上比较容易被唤醒。如今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形是,在中国现阶段,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同潜在的某些平均主义因素有时是交织在一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民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出现某些失误并需要矫正的话,那么,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这方面更容易招致民众的广泛不满,而且不满的情绪可能会更加严重一些,由此所引发的社会不安全现象也很有可能会更加严重一些。
(吴忠民 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
文章来源: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8年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