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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青少年权益受到的侵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其它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其中社会冲突是导致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的重要因素,为此需要对青少年权益保障问题进行生成性分析,从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此同时,积极倡导青少年权益保障的社会政策不能仅仅局限于制度上的补偿和救助,而应该与达致社会公平和正义之消除社会排挤、实现社会吸纳的要求结合起来。
【关
键
词】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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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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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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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整个社会不容推卸的责任。当前我国社会各个领域都进入了快速转型期,此时利益的调整和社会的冲突,使青少年权益受到的侵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其它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因此,研究青少年权益侵害问题的现实表现及其对策,对解决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现状分析与问题的提出
截至目前,国际社会对青少年权益及其保障的认知经历了两个阶段:早期从人权的视角来把握青少年权益;而当代则把青少年的权益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因素,于是青少年的社会参与及发展就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现实焦点。由于青少年的权益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国际社会以及各国政府开始采取一系列的改善青少年生存状况的举措来加以保障。国际社会如国际人权大会、联合国青少年会议、区域性的青少年会议等都强调了对青少年权益的保护,而各国政府则由于自身的现实国情、历史传统以及立法思想等方面的差异,对青少年权益保障措施的制定呈现出一定的多样性:比如英美等国家通过制定专门性、综合性的少年法律制度来体现对青少年权益的保障;北欧一些国家则是通过社会高福利政策把青少年权益保障问题放到福利领域内来加以解决;日本等国则是通过制定多元化的青少年法规以及净化社会环境等诸多方法来实现对青少年权益的保障。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加之目前正处于社会结构整体性的变迁过程中,因此我们的青少年权益保障基本上属于社会救助为主的模式,法律法规和社会政策等方面的保障功能尚未完全显现,已有的法律法规和社会政策保障也还存在着诸如重义务轻权利、重刑轻民、重专门机关职责轻社会保护、重突击治理轻长效机制建设、重原则性轻操作性、重实体轻程序等观念上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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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需要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不能将青少年权益保障的措施仅仅局限于消极的补偿和救助,而应与国家现实政策和法律制度的整合与完善结合起来。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应以当前国家所提倡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契机,以其所倡导的社会公平和公正原则为切入点,构筑青少年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与社会政策体系的整体架构,进而有效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并反哺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二、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
青少年权益受到的侵害及其引发的问题是社会矛盾运动的产物,是社会因素与个体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不良社会现象,反过来会进一步影响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因而首先进行深入细致的社会现状调查是该命题研究的基础和前提。其次,青少年权益受到的侵害及其引发的问题是现实的、多因的结果,但无论原因如何复杂多变,只要探索出青少年权益的应有内涵、发掘权益侵害之深层次原因以及引发其它问题的机理,就能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和谐社会的建立。为此,我们应在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把握青少年权益侵害及其引发问题的现状,找出青少年权益保障之关键,分析其顺利实现社会化之要件,从而寻求解决青少年权益救助之科学对策。调研内容主要应包括青少年权益侵害与权益保障问题及其社会化障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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