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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受虐和社会工作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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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2008-05-15 | 作者:范明林 | 录入者: | 出处:《社会工作实务(下)》 | 点击次数:
3)沉默——当新的感觉、顿悟出现时,青少年当事人会开始觉得在某些地方他们是有责任的(无论是消极或积极层面上);基于某些理由,他们觉得“我是自找的”。

    (4)绝望——当辅导进行时,开始觉察到他们的童年和别人是不一样的;通常都会对自己所经历和他人不同的童年感到失落。

    (5)对关系的再评估——儿童期受虐的青少年当事人会为满足其人际需求而寻求完整性及人际关系。

    (6)面对——当青少年当事人可以面对情绪时,他们准备好可以面对加害者。

    (7)再建构——青少年当事人被鼓励与他人做更多的接触。

    2、对受虐青少年的家庭辅导

    可以有很多的社会工作方法介入受虐青少年的家庭,如家庭治疗、受虐青少年的父母的个别辅导、施虐父母小组,等等,其中,维系家庭服务和家庭重建方案现在被广泛地运用到受虐青少年的家庭辅导上来。

    有三个层次的社会工作服务用以维系家庭(Homebuilders,1989),它们分别为:

    (1)以社会为基础的服务,协助及支持成人扮演其父母的角色;

    (2)以家庭为中心的服务,提供各种服务以使家庭状况稳定(如:个案管理、咨询、辅导或治疗、教育技巧、倡导及实质服务);

    (3)密集式以家庭为中心的服务,当孩子需要被带离的情况所提供的服务。

    家庭重建方案(Homebuilder)系指“一项密集的、在家庭内所进行的家庭危机咨询以及生活技巧教育方案,这样的设计是用来预防受困扰家庭的不必要的瓦解,以及减少将青少年安置于公共设立的照顾系统”。家庭重建以“”自己的家庭是儿童和青少年最佳的生长环境”的信念为基础(Homebuilders,1990)。

    实施以家庭重建为导向的社会工作服务时,需要如下一些技巧,如:评量家庭的优点和强处、改变环境、计划目标、设定时间限制、与家庭签约、教导特殊的生活或社交技巧、在危机时介入、在家庭内与家庭一起工作,以及迎合家庭需要的个别化服务。

    3、对受虐青少年的环境干预及运用自然的协助者

    家庭的直接环境(如:朋友、亲戚、邻居)中自然协助者是可近和可资利用的良好资源,而且比实务工作者更常与家庭接触。使用个案直接环境中的机构,及自然协助者都是促成受虐青少年及其家庭正向改变的资源之一。与专业人员或志愿者相比较,自然协助者的另一个优点是,他们通常在助人关系结束后,还会持续与该家庭保持联系。

    4、对受虐青少年的医疗干预

    被虐待的青少年个案呈现出复杂的心理社会及法律问题,而这样的状况极其需要医疗、法律,以及心理等专业的技巧来共同协助。对受虐青少年的医疗干预的工作内容包括:对青少年虐待的介入团体应设立在小儿科或急诊室、急救反应、不需预约的临床服务、对受性虐待的青少年及其家人进行心理评量。另外,也需要医师的咨询服务,以协助青少年及其家庭的管理,和协助行政人员处理面对性虐待和其它虐待案件的焦虑。除此之外,还要有一个特殊的诊疗室,实务工作者可对青少年应付压力、创伤能力的素质,以及举报后的影响进行评量。同时,也和青少年保护机构一起合作,以便一旦案主进入儿科急诊室,就可以用来提醒医疗人员青少年案主被虐待的可能性。而这样的评量是在社工师、心理师、精神科医师,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士的共同监控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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