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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老年教育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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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2008-10-06 | 作者:董之鹰 | 录入者:admin |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 点击次数:

    一、改革开放初期老年教育的创立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强调,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我国老年教育就是在国际老年教育发展的大背景和大趋势的影响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国际上发展老年教育的理念源源不断地传到中华大地。1976年《教育老年学》杂志在美国创刊,标志着老年教育学学科开始形成新的独立学科。英国社会学家、英国第三年龄大学创始人之一彼得·拉斯里特在他所著的《生命新图———第三年龄的出现》一书中提出年龄框架理论。他认为“第一年龄是人开始社会化和接受教育的阶段。第二年龄是立业、成家、养育子女和赡养父母的阶段。第三年龄是人生的顶峰。人在这一年龄阶段,一方面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另一方面,拥有供自己安排的足够时间,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发挥自身的潜力,达到自我实现的境界。第四年龄才是生活不能自理,依赖他人照料直至死亡的阶段。我们的任务是要尽可能延长人们的第三年龄,缩短人们的第四年龄。”新年龄框架理论的诞生,其意义在于人口老龄化将不再视为危机,老年人口成为可开发的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从历史的进程可以看出,发达国家是在进入老年型国家之后才有老年教育的,而我国则是在进入老年型国家之前就有了老年教育。1983年,我国第一所老年大学———山东省红十字老年大学诞生,从此我国老年教育事业兴起。

     二、老年教育的发展阶段

    1.我国老年教育政策相继出台。1994年,我国制定了《我国老龄工作发展纲要(1994 2000年)》,提出了在全国开展老年教育的预定目标。《纲要》指出:“老年大学、老年学校是老年教育的重要形式,它已成为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重要场所。”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实施,规定在全国“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1996年颁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继续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国家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1996年,全国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已增长至8300余所,在校学员70万人。1999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后,中央领导同志指出,“要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老年学校如雨后春笋,不仅在数量上迅速增加,而且使老年人的知识结构从养生领域向参与社会领域不断扩展。
    2.老年教育组织纷纷成立。我国老年教育的发展,也受到国际教育组织的推动。第三年龄大学国际协会和国际第三年龄学习研究会是规模较大的国际老年教育组织,通过举办国际会议,宣传国际老年教育的成就,交流国际老年教育的经验,发表关于老年教育的论述,提出关于老年教育的建议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自1984年成立中国老年教育协会、1988年成立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以来,各地相继成立了老年教育协会、老年大学协会和老年教育研究会等多种教育组织。198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我国国家教委、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于在武汉联合举办了“老年教育国际研讨会”,这次会议通过了《武汉宣言》。《宣言》指出:“老年人是知识、技能、经验和智慧的宝库,各国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充分认识这一点并做出承诺,社区生活将因老年人的参与而丰富起来,社会的发展、文化和普及识字都将以此而受益。”各地老年教育组织纷纷举办老年教育的展览、观摩、评比、经验交流等活动,组织课题研究,开展各种培训,推动了老年教育更为广泛深入的发展。
    3.老年教育研究硕果累累。1982年,我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成立,在筹划老年学研究中,也包括研究老年教育思想。1986年,我国老年学会成立,老年学学科方面的翻译和研究成果不断问世,老年教育思想在许多老年学研究成果中都有了具体的表述。1990年,熊必俊、郑亚丽编著的《老年学与老龄问题》出版,对老年教育与老年教育学进行了深刻阐述;1992年,美国学者N.R.霍曼、H.A.基亚克著的《社会老年学———多学科展望》被翻译成中文出版,论证了老年教育对老年人的认知、智力、记忆和创造力的影响;1999年国际老人年时,由邬沧萍教授主编的《社会老年学》出版,我国有了第一本系统论述该学科的著作,提出老年学中包含老年教育学的理论框架,为我国老年教育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老年教育的创新阶段

    1.老年教育的办学理念更科学。创新必须遵循科学发展观,老年教育的办学理念要更加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新世纪初期,我国有更多代表出席了2002年联合国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大会通过的《政治宣言》和《老龄问题马德里国际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旨在促进老年教育的科学发展。本次会议针对社会上存在老年人被边缘化、产生孤独感和代际隔阂等问题强调:“老年人必须成为发展进程的充分参与者,而且还应该公平享有发展进程的种种好处,包括获取知识、教育和培训的机会的权利”;针对老年人在信息社会中生存必须以获取大量信息为条件而提出:“应该采取措施,使老年人能够接触、参与和适应技术变革。技术和组织变化可能会使雇员的技能过时,使过去积累起来的工作经验大大贬值。必须更重视老年人在工作场所获得知识、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强调帮助老年人利用互联网信息进行学习,使他们融入现代信息网络社会。
    2.老年教育的规划目标更开阔。我国各级政府和组织在老年教育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出新的规划目标。2006年,《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计划纲要(2006 2010年)》提出:“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办好老年教育。积极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开办老年电视大学、老年网上学校,倡导社区办学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纲要》强调了农村老年教育问题,围绕使老年人脱贫致富,现代农业技能培训进入了老年教育的课程。2006年,《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指出:“我国重视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事业,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这是国家第一次发布关于老龄事业的《白皮书》。它将发展老年教育、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列入了政府的议事日程。2007年,《国家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强调:“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终身学习中的作用。改革成人教育办学模式,大力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加大投入,健全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扫盲教育的成果。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建设城乡社区学习中心。办好老年大学,扩大覆盖面。”国家第一次将老年教育列入国家教育整体规划,在我国教育发展史上首开先河,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重视。据统计,我国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的数量到2007年底已达到3万余所,学员达到300多万人,平均每100位老人中,有2位接受了不同方式的老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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